2-10℃血液标本运输箱
北京新材远业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3-18 浏览次数:52
品名:2-10℃血液标本运输箱 便携式血液标本运输箱
品牌:新材冷链
货号:XC020
外径:450*270*310㎜
内径:380*220*240㎜
容积:20L
配置:外箱一个、液晶温度显示器一只(已镶嵌在外箱上)、冰盒六片、背带一条、托盘一个、隔板二片、60孔试管架三个,血液运输专用箱专用标签一套(已贴外箱上)
配置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400—2023代替 WS/T 400—2012WS血液运输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09-01 实2023-09-05发布 施中第4项配备
4 血液运输要求
4.1 运输温度
4.1.1 采集后的全血:维持在 2°C~10°C。如需制备室温条件的血液成分,应在室温条件(18°C~25°C)下运输。
4.1.2 全血及红细胞类成分血(不包括冰冻红细胞):应维持在 2°C~10°C。
外箱采用PP原米塑料,中间隔热层为高密度PU发泡,内胆PP原蜜塑料。可有效减少热量流失,聚能更耐用,箱体做工采用一体化注塑而成,箱体两侧配有把手,方便移动。蓝色外观美观专业,易于消毒和清洗。
1、外箱液晶屏实时显示温湿度的变化情况;(符合第五项法规中实时显示温湿度数据的要求)
2、全程跟踪记录并上传温湿度数据到监控平台,测量数据精确、记录时间长。(符合第五项法规中实时采集并远程上传读取盒储存所记录的监控数据的要求)
3、记录间隔可用软件进行设置,60秒至24小时任意可调。(符合GSP新规中5分钟记录并上传的要求)
4、软件界面简洁、操作简单,数据可保存为记录仪文件,也可另存为PDF或EXCEL文档,方便备份和日后调用,保存的数据和曲线均可打印。
5、数据的保存确保了药品温度数据的可追溯性(符合第五项法规中可通过计算机读取和存储所记录的监测数据的要求)
6、可设置超限短信报警(符合第五项法规中远程及就地实时报警功能的要求)
7、配备制冷剂与隔板(符合第四项法规中保温箱配备蓄冷剂以及用于隔离药品与蓄冷剂的隔温装置)
制冷方式:采用蓄冷材料制冷,无需插电。适用于市内短途疫苗、血液制品、药品、试剂、冷藏检验标本的储存与运输,蓄冷材料节能环保,可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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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温2-8℃血液运送箱